隨著西安市2018年較新學區劃分名單公布,一些家長也出現了不少的疑問,本文,我們會說到下列情況的兒童如何入學,幫助西安的各位家長更好的幫助孩子上學!!!下面,就跟隨伊頓教育一對一輔導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吧!!!
1、本區
2、改造、拆遷過渡居民子女
3、集體
4、非本區
5、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6、新落戶人員子女
本區
①需要滿足的條件:
1、年齡: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兒童。
注意: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的兒童,為了確保的正常建立入庫,請家長提供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無證明。
2、登記方式:家長(法定監護人)持全家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學區小學登記入學。
注意!!
全家簿是指:父母和孩子在同一上并實際居住的證明。
以下情況不予通過:
A.掛戶:孩子和戶主是非直系親屬關系或孩子單獨立戶的,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B.空戶:適齡兒童的落戶在實際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C.假:適齡兒童的在假薄或其他非正常證明上。
以上B、C情況,請家長盡快將孩子轉回到與法定監護人在一起的實際居住的所在地,到對口學校登記。
改造、拆遷過渡居民子女入學
未央區:原就學學區學校因城區改造拆除的拆遷村民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持三證(簿、租房合同、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拆遷證明)到現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登記入學,就學學區學校未拆除的在原學區學校就學。
拆遷已入住安置地,家長須持房屋拆遷協議到安置地對口學校登記;拆遷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臨時租住的,家長須持房屋拆遷協議、租房合同、社區證明到租房地對口學校登記。
雁塔區:因城區拆遷改造過渡造成人戶分離的雁塔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持入學申請、拆遷辦證明、暫住地證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土地證明復印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我市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證的務工人員;周至縣、藍田縣、鄠邑區到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
注意: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和灃東新城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原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所需材料“四證”具體內容:
⑴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的原籍證明及父母的身份證(復印件)。
⑵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本區的居住證或在本區居住的證明。
①非本市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雙方在本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
②本市(周至縣、鄠邑區和藍田縣)的隨遷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證明材料有:租房戶提供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 30 日前簽訂的連續半年以上在我區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購房戶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⑶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勞動務工合同或個體營業執照等務工的相關證明材料。
⑷流出證明: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內容格式參照下圖)。
凡在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應在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特別注明,家長需同時準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用于存檔。#p#副標題#e#
集體
陜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適齡兒童在居住地按學區劃分范圍入學。已購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未購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區或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登記。
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單位集體戶上,家庭未購房,實際居住地為學區內的租借房,家長持租房合同、社區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申請登記。
較新:”集體入學“西安11個區教育局給出具體答復。
廉租房、公租房
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學,家長持廉租房、公租房等協議到實際居住地對口學校申請登記。
新落戶人員子女
2018年8月31日(含)前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
1.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屬于家庭,按照學區劃分范圍“免試就近”入學。
2.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屬于集體,由所在地行政區教育局和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3.開發區新落戶業主適齡子女,按區縣教育局和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劃定的學區登記入學。
4.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非本區
凡符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段政策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持相關證件和證明到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辦理登記手續,由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根據招生程序辦理入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