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州市隨遷子女審核工作即將啟動,廣州市教育局也發布了相關文件,以及對相關問題做出了解答。相比往年,部分資格條件做出了調整,隨遷子女考生和家長們一起來看看今年的政策吧,看看是否符合條件。
部分資格條件有變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2019年至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6號)精神,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資格條件有部分調整:
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的非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各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不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為進一步增強審核效率,為考生和家長留有充足的材料準備和補充時間,隨遷子女父母的身份證信息采集目前正在進行中,考生在采集身份信息時須向學校提交本人及父親和母親的本、身份證以供核驗。市招考辦通過市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居住證數據進行比對和審核,考生可登錄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網址:https://zhongkao.gzzk.cn/,簡稱“中考服務平臺”,下同)的個人信箱查詢預審核結果,不符合條件的應盡快補充材料。2019年3月中考報名期間,考生通過中考服務平臺進行正式申報,按要求填寫相關審核信息,并可查詢各項審核結果。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4月19日前提供相關復核材料進行申訴。5月10日前,各初中學校公示通過資格審核的隨遷子女名單。
隨遷子女考生和家長應及早了解報考政策,注意審核工作的時間節點,準備好資格審核所需的各項證件材料,立足誠信,杜絕虛假。如對報考政策有疑問或對自身情況無法做出判斷,可直接咨詢市、區招考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對于不滿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和家長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繼續留在我市、報考在我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也可選擇回原籍所在地。
隨遷子女在廣州市參加2019年中考資格申報和審核辦法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2019年至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6號)精神,為做好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簡稱“隨遷子女”,下同)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簡稱“中考”,下同)的資格審核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公平、公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考資格】
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父母一方或其他監護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的非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
各項條件的審核具體情況見《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廣州市資格審核工作指引》(附件1)。
附件1: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廣州市資格審核工作指引
【資格申報】
(一)采集身份信息
各初中學校應按照《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準備工作的通知》(穗招考辦〔2018〕273號)要求,登錄“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簡稱“中考服務平臺”,下同),完成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證信息采集工作。考生在采集身份信息時須向學校提交本人及父親和母親的本、身份證以供核驗。
如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信息與系統登記的信息不一致的、或參與審核的隨遷子女監護人不是其父母的,由學校審核相關材料原件(如《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變更的法院判決書等),并上傳原件的掃描電子版,經區招考辦(基教科)復核通過后,監護人方具備參與審核的資格。
(二)網上申報
隨遷子女在中考報名期間登錄中考服務平臺,按系統指引,依次完成:
1.核對基本信息。隨遷子女須認真核對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所在地、,以及父母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發現有誤的,應及時聯系學校更正。
2.填寫審核信息。隨遷子女須完整填寫各項審核條件所需信息。
3.確認審核信息。隨遷子女須在中考報名確認截止時間前對審核信息予以確認,逾時未確認的信息無效。截止時間前已確認、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取消確認后修改,并需再次進行確認。
(三)查詢審核結果
隨遷子女可登錄中考服務平臺查詢各項審核結果。如對審核結果有疑問或異議,須在4月19日前到對應職能部門進行咨詢和復核,并將相關部門的復核結論材料提交學校,由學校在中考服務平臺申請重新審核。逾期不再辦理重新審核。
【審核辦法和工作要求】
(一)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信息,由市招考辦于4月4日前根據市公安局、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二)對于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各區招考辦(基教科)、各初中學校須及時了解考生是否有申訴需求,若考生申請復核,須協助考生在中考服務平臺完成申訴操作。對于明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各區招考辦(基教科)、學校應不予受理,并及時指引考生回原籍地報名或報考在我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三)審核完成后,各初中學校須登錄中考服務平臺打印通過審核的隨遷子女名單,在學校宣傳欄公示一周,公示信息須包括隨遷子女姓名、性別、所在中學、隨遷子女父母姓名及通過審核項目,并于5月10日前完成隨遷子女資格異常情況及公示申訴的處理。
(四)各區招考辦(基教科)、各初中學校要做好隨遷子女在我市的宣傳工作,為隨遷子女考生、家長提供及時、準確的政策解讀和咨詢指導。同時,要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全力維護我市招生考試的良好秩序。
做好隨遷子女在我市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促進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對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區招考辦(基教科)、各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抓好工作落實,確保隨遷子女在我市工作平穩實施。
附件2: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廣州市資格審核工作日程安排
注:以上安排如有變動,請以當時通知為準。
附件3:2019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廣州市資格審核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