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事、寫景、狀物的記敘文應該怎么寫?寫事、寫景、狀物的記敘文和寫人的記敘文一樣,同樣也需要學會選材,安排詳略,能突出中心,讓文章讀來張弛有度,興味無窮。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吧!
例如,寫《感動》:
此文第一步,要組織材料。
想想哪些人、事、物曾讓人感動過,是路邊磚縫里頑強生長的小草或小花?是下雨天輸通地下水道的清潔工人?是第一時間奔赴救災現場的軍人?是公交車上互敬互讓的一幕?是父母為你精心準備的一頓飯菜?還是同學間的友情等等。
第二步,確定選擇哪個材料來詳寫,哪些材料略寫,或者直接舍去不用。
選擇時要考慮哪件事才有描摹和發揮的空間,如果選擇一件事是自己不熟悉的,沒話可寫的就不要去寫。要選真正能抒發自己心中涌動的感動之情的事件來寫才有可能寫出有真情實感的文章來。
第三步,詳寫事情經過,涉及場面描寫要點面結合,有群體人物描寫,也要有個體人物描寫,一般群體人物要略寫,而個體人物要特寫,詳寫。另外我的心理描寫必不可少,善于用自己的心理描寫來抒情和突出中心思想。
寫作方法二、精心構思文章的開頭和結尾,開頭簡潔、精美,點明主題,體現情感基調。結尾要收束有力,總結全文,點明寫作目的或寫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