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小學的家長們應該知道,不管之后是選擇公辦初中還是民辦初中,信息采集都是需要經歷的,信息采集的通知每年由南昌教育考試院下發到各個小學,由學校組織各位家長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信息采集過程中,家長需要提交詳細的和房產信息,這些信息將直接影響到孩子小學的地段劃分,家長們務須謹慎。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2017年小學的信息采集實施方案,2018南昌市小學家長們可提前做了解,做好準備。
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學報名暨網上信息采集實施方案
為更好的開展我市2017年小學報名暨網上信息采集工作,進一步落實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主導職能,力求小學工作程序規范、招錄公平,由各城區教科體局(辦)統一組織指導轄區屬地內小學畢業學校(含相關區屬、市屬、事業辦和民辦等學校)進行小學復讀畢業生信息采集、審核和報庫工作。經研究,我市今年城區小學報名暨網上信息采集使用市教育考試院研發的 “南昌市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1.南昌市城區的小學復讀畢業生(含本市城區外地返昌的小學復讀畢業生)。
2.符合條件的非本市城區隨遷子女。隨遷子女指在我市城區經商,并領有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的非本地人員子女;或是在我市城區務工,并簽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的非本地人員子女。
二、信息采集方式和時間
1.信息采集方式:登錄“南昌市小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小學報名暨信息采集。
網址:南昌市教育考試院(ncxsc.nceea.cn)、南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學考平臺(zz.nceea.cn)。
2.信息采集時間:3月16日-3月31日。
三、信息采集方法和要求
1.信息采集地點和材料
(1)本市城區各小學的復讀畢業生,由畢業學校統一組織采集信息。
①本市城區小學畢業生家長持家庭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義務教育登記卡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交畢業小學進行信息采集。
②非本市城區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家長持家庭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義務教育登記卡、社會養老保險、稅務工商證照或合法用工合同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交畢業小學進行信息采集。
(2)非本市城區小學就讀的我市城區外地回昌和非我市城區符合隨遷子女條件小學復讀畢業生等須按統一要求,同期參加信息采集和審核。其中,我市城區外地回昌的小學畢業生由所在區教科體局(辦)受理。非我市城區符合隨遷子女條件的小學畢業生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科體局(辦)受理。
①我市城區外地回昌的小學畢業生,須持家庭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小學畢業證明(加蓋校章)、統一電子(加蓋校章)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進行信息采集。
②在我市城區經商戶或務工的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須持家庭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小學畢業證明(加蓋校章)、統一電子(加蓋校章),社會養老保險、稅務工商證照或合法用工合同等相關報名原始材料進行信息采集。
2.相關材料要求
以上所述的房產權證需要為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不含購房合同),且權證性質為住宅,辦理時間截止為2017年3月31日。商住樓、商鋪等非住宅、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均不能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據。搭戶、空掛戶不作為初中學校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據。工商執照、社保繳納、居住證、租房證明的辦理時間都需要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門正式備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3月31日。特別是對有多套獨立房產、多個住址的學生,生源學校應做好指導工作,須由學生家長(或其它法定監護人)自行確定提交合法常住地址及證明材料。
城區地鐵建設拆遷戶、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子女就學安排: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學須持家庭拆遷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驗(拆遷協議三年內有效,推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可選擇繼續在原、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賃房屋附近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市教育考試院將會同拆遷部門建立核查機制,對拆遷證明材料予以核查。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現役軍人子女、引進博士后高級人才子女等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南昌市擁軍擁屬條例》、《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待遇“一卡通”實施辦法的通知》(﹝2012﹞2號)等規定執行,并在范圍公示。
對本市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讀,按照南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受教育權工作細則〉的通知》(洪教基字〔2014〕10號)相關規定執行。#p#副標題#e#
四、信息采集日程安排
1.3月16日至3月18日,信息采集工作準備。
召開我市2017年城區小學報名暨信息采集工作會議,布置有關工作,進行工作培訓。各城區教科體局(辦)和小學畢業學校領取管理賬號(登錄名)和密碼,學校系統管理員為本校每個班主任添加管理賬號和密碼,組織、指導家長填寫《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學信息采集目錄》,在信息形成的初始數據基礎上,產生與學生身份證號相關聯的報名暨信息采集序號,并完成小學畢業生照片采集和系統上傳。確定不在我市城區小學學生可不進行信息采集,簽訂的相關承諾書由小學存檔。
2.3月21至3月31日,信息采集和初審。
(1)區教科體局(辦)組織生源學校進行本校小學畢業生(含對口直升對象)基本信息采集和初審。生源學校要成立本校小學工作領導小組,妥善安排相關工作。在采集信息前召開的家長會,宣傳有關政策,明確相關要求,發放有關宣傳材料,做好培訓指導,并按要求回收經學生及家長簽字的《致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學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回執。
(2)在區教科體局(辦)和小學畢業學校的指導下,小學畢業生及其家長訪問相關網站鏈接進入“南昌市2017年小學信息管理系統”,輸入用戶名(采集序號)和初始密碼(身份證后8位)進入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學生登錄系統后務必對自己的初始密碼進行修改,產生學生及其家長所掌握的新密碼。學生用戶名及新密碼須自行妥善保管(密碼若丟失,須持學生本到南昌市教育考試院查詢),小學畢業生及其家長可以憑借本人用戶名及新密碼,登錄系統查看并完善學生的基本信息,小學招錄期間可實時查詢信息采集記錄、審核情況、資格復核情況、錄取情況等信息。
(3)小學報名學生需要參加網上信息采集,且只能生成本人報名暨信息采集序號,凡未經市教育考試院網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辦理小學錄取。
小學入學信息是學生參加義務教育學位分配和建籍管理的重要依據,各校務必高度重視,按相關工作要求,指導學生及其家長認真填寫及核實。學生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家長信息、地址等信息需要與簿保持完全一致,房產信息需要與房產證(不動產證、備案住房租賃合同、居住證)保持完全一致。凡提供假房產證、假簿等虛假證件的,一經發現,一律按照就松不就緊的原則統籌安排處理。其中,簿地址:填寫簿上詳細地址,房產證地址:填寫房產證上詳細地址,且均須增加“一字不錯,一字不漏”,否則和公安管理部門、房管部門信息匹配數據時,有一字之差,均被列為“提供虛假信息,無法通過,納入統籌”。父母親聯系電話用于接收小學招錄信息,務必填寫現使用的手機號碼,確保聯系通暢。學生信息一經采集,一律不得修改。
(4)小學學生信息須經班主任和小學畢業學校領導小組兩級審核。對地址名稱、房產地址名稱出現變更的,畢業學校須安排專人上門核實。對具備隨遷子女等附加資格的畢業學校須進行核查、備注。班主任和小學畢業學校領導小組確定審核意見后,在小學系統予以提交。由學校統一打印《南昌市2017年城區小學報名信息采集表》交學生及其家長簽字確認其所提交信息真實、完整和準確,交小學畢業學校存檔。
(5)非本地城區小學就讀的外地返昌城區小學畢業生和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報名、信息采集和審核,由相關區教科體局(辦)同期受理。
(6)建立學生小學報名檔案袋。集中管理學生信息采集表、致家長信回執、報名審核表及學生、、房產和小學相關手續辦理等材料復印件、其他補充材料原件。小學班主任、學校、城區審核結束后,各區學生小學報名檔案袋以學校為單位,由區教科體局(辦)統一存放至市教育考試院。
(7)4月1日,信息采集結束,“南昌市小學信息管理系統”信息統一采集功能關閉。
五、信息復審
4月1日-4月30日,區教科體局(辦)對本區小學畢業生信息進行復審,匯總后按要求在小學系統中提交審核結果并將本區數據上傳至市教育考試院。
六、信息比對
5月4日—5月25日,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協調市公安、房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學生信息比對。市教育考試院根據相關學生信息數據,建立和完善2017年小學畢業生信息庫,上報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委。
七、學區生源類別
城區各初中招生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范圍接收具有本市城區的小學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對學區范圍內需要接收的生源數量未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則初中學校全部接收;對學區范圍內需要接收的生源數量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則初中學校按以下順序進行接收,對同類別學區生源過招生學校容量限額數的部分初中學校試行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學生入學,出初中學校容量限額而未能接收的生源依據其實際居住地予以就近統籌安排。
第一: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同時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二: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時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三: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在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四: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含集體)在學區范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 )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五: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含集體)不在學區范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 )屬于該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第六: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不在南昌城區范圍內,但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居住證等材料)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公辦初中招生學校學區范圍內生源認定堅持“兩個一致”優先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地址和家庭實際住址一致。搭戶、空掛戶不作為初中學校招生學區范圍、學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據,其適齡兒童、少年依據其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予以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