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省市的高校都正在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各省市的一批次志愿基本上已經結束了,很多第一批次的考生已經查詢到了自己的錄取結果,接下來就有可能會出現題目中出現的情況,被錄取的學校不是考生想去讀的大學該怎么辦呢?如果不去入學直接參加復讀會有什么影響呢?其實這個問題各個批次的考生在查詢到錄取結果之后都會遇到,所以大家清楚嗎?其實能被學校錄取,考生肯定在志愿填報時選擇了這所學校的,只是可能相對而言是排序比較靠后的學校,所以上還是不上考生們要慎重考慮!
建議問題中描述的考生遵從志愿約定,既然填報了志愿被高校錄取,這是你自己選擇的結果。高校就讀的意義并不是單方面的掌握的知識體系,而是要各方面綜合素質發展。每一所高校都有自身的優越和學科體系發展特色,需要學生在就讀過程中把握機遇,利用高校良好的教育資源提升綜合能力,獲得今后就業機會和擇業機遇,這才是較為重要的。
現階段只要極個別省份對于考生被高校錄取之后不去實際報到注冊并實際就讀的違約行為給予懲罰,例如陜西省從2018年出臺政策規定,對于2018年違反志愿約定的考生在2019年高考中志愿填報中限制填報院校數量,并將違約事實計入考生個人誠信檔案,作為高校考查思想品德的依據;2019年甘肅省也出臺了相關政策,對于被高校錄取而不遵循志愿錄取的違約考生進行需要懲戒措施。
盡管如此,大部分還是對于被高校錄取而不去實際報到注冊并實際就讀的違約考生采取“默認”態度。但在這里強調一下,盡管考生所在省份沒有針對并高校錄取而實際報到就讀的違反志愿約定的做出相應措施,但考生要明確,考生是在擠占了其他考生進入高校就讀的機會,考生需要珍惜機會,理解被占用的錄取機會對于其他考生是重要的。
高考志愿是眾多考生在相互不知道信息的情況之下,競爭不同或者同一所高校,畢竟我國現階段各層次的高校數量有限,出去專科高職層次的院校,本科層次的院校數量更為“彌足珍貴”,數量有限,眾多考生僅僅有不到30%考取本科院校。大多數考生只能進入普通本科院校和專科高職層次的院校,即使是普通本科院校,競爭也激烈。
考生被錄取之后不去實際就讀,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并沒有特別的政策規定,是對于考生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影響的。但是建議給錄取院校較好情況說明一下,電話告知自己不實際就讀的原因,高校在開學報到注冊之后的兩周之后,對于沒有實際報到注冊的新生取消報到資格。
再者,考生可以被高校錄取之后不去實際報到就讀,選擇復讀,在做出復讀之前建議思考一下是否具有復讀的發展潛力,是否能夠承受復讀過程中的壓力,預想一下通過一年的復讀過程高考成績提升幅度。
一般情況下,即使是被不理想的學校錄取,這所學校也是考生自己選擇的,能上就去上,畢竟大學四年之后大家都要進入工作崗位,而且自己填報的學校之間的差距肯定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