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化學的時候,質量守恒定律是重要的一個知識點,通俗點來說,就是沒有物質能夠憑空產生,也沒有什么物質能夠憑空消失,因此在化學反應省,反應前和反應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不變!!!以下送上質量守恒定律具體內容!
質量守恒定律
1.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這個規律叫做質量守恒定律。一切化學變化都遵循質量守恒定律。
注意:
(1)不能用物理變化來說明質量守恒定律:如2g水加熱變成2g水,不能用來說明質量守恒定律;
(2)注意“各物質”的質量總和,不能遺漏任一反應物或生成物;
(3)此定律強調的是質量守恒,不包括體積等其它方面的守恒;
(4)正確理解“參加”的含義,沒有參加反應或者反應后剩余物質的質量不要計算在內。
質量守恒的原因
從微觀角度分析:化學反應的實質就是反應物的分子分解成原子,原子又重新組合成新的分子,在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原子的數目沒有增減,原子的質量也沒有改變,所以化學反應前后各物質的質量總和必然相等。
化學變化反應前后
五個不變:
(微觀)原子的種類不變
原子的數目不變
原子的質量不變
(宏觀)元素的種類不變
反應物和生產物總質量不變
兩個改變:
(宏觀)物質種類改變
(微觀)構成物質的粒子改變
一個可能改變:
分子總數可能改變